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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、組織與宣傳-協會制度、成果與目標
建立、組織與宣傳-協會制度、成果與目標

1. 組織、宣傳與再組織(各校家長會、鄉鎮市總會)

2. 宣傳、組織與再宣傳(下鄉座談會、縣協會、全國總會)

3. 目標、成果與新目標

4. 送舊、迎新、選舉、春訓。(9/E教師節校長、10/E縣長授證、12/E會長大會、3/E幹訓)*迎新選出理事參考名單,11/M見證總會長選舉。

5. 縣協會與各總會任務:井田制、西周與東周。

5-1 100萬職捐:70位成員,出錢出力守秩序:(會服、帳號、9/E、10/E、12/E、3/E、四次理監事會、活動配合款)。-會職幹部
5-2. 27萬團體會費:270位會長:會服、選舉縣理監事、管理各校家長委員帳號網站系統與使用教育局會長通報系統。-團體會員
5-3. 320萬個人會費:1600位會長(八屆)*選舉總會長、會服、帳號與各校家長委員帳號;追求自主獨立家長系統。-個人會員
5-4. 540萬縣家長會費:服務36萬家長系統:建立協會ISO認證;推動會費目標為每位學生,縣家長會費15元。-全體會長
5-5 X萬:配合政府施政。
6. 相關法規(藍字修法增加,紅字刪除)

第一條 本會名稱「 桃園縣家長會長協會 」。各鄉鎮市之分會以各鄉鎮市之名稱訂定之。  (如桃園縣八德市家長會長協會)
第六條 凡贊同本會宗旨,(於八十七學年)歷屆擔任家長會,填具入會申請書, 經本會理事會審查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得為本會個人會員。學校家長會得為團體會員。

如各鄉鎮市成立分會時,各鄉鎮市之會員資格由各鄉鎮市另定之。 

第二十八條 
本會經費來源如左:一、常年會費:每人每年新台幣貳仟元(分會會員壹仟伍佰元、縣會員伍佰元)
,團體會費壹仟元。會員捐款及社會人士自由樂捐。第 二 條  本會理事長、常務理事、常務監事、監事、理事及相關候補應選名額依本會組織章程規定辦理。
本會理事、監事選舉一年改選一次,各市鄉鎮(桃園市、中壢市除外)推出理事及總會長理事各一名,桃園市、中壢市推出理事兩名及總會長理事各一名。理事、監事選舉與缺額總會長、理事於會員代表大會舉行之。
第 五 條  市鄉鎮分會總會長、理事、監事依公開公平比例原則選舉之,由縣理事、法制長、分會法制長、教育局代表觀察員參與。未依公開公平比例原則選舉者,視同辭職,依候補順序遞補至原任期屆滿為止。
各市鄉鎮分會大會前五日前,以書面通知協會。參選監事於選舉日當天登記。
第十一條  常務理事之辭職,應向理事長提出請辭同意書,並經理事會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始可辭職,其職位出缺時,不另行補選。
第七條 組織處
執掌如下:
  一、組織之建立及調整。
  二、會員資格之審查、縣通訊錄印製、會籍資料管理、統計與更新事項。
  三、會員組織工作之輔導、考查事項。  四、舉辦幹部研習
及選報幹部參加地方或全國家長組織事項。
  五、推動分會、各委員會、校家長會活動及行政事項;鄉鎮市協會設置辦法另訂之。
  六、辦理本會理監事會、會員代表大會、全縣家長日、總會長會議等各項事宜。
  七、擬定本會各項辦事細則事項。
  八、會員申訴之調處事項。  九、優秀分會、總會長、執行長、會長或幹部之選拔
事項。
  十、其他有關組織發展事項。第八條 文宣處
執掌如下:
  一、有關本會政策說明事項。
  二、文宣資料之蒐集事項。
  三、本會刊物出版事項。  四、教育廣播、傳媒節目
、圖書之設置、參與、宣傳與管理事項。
  五、對外發佈新聞資料事項。
  六、介紹國內外教育政策及家長協會會務發展。
七、辦理協助校長、教師、親師、親子柔性活動、宣傳與公共關係事項。
八、結合政府社團,護持學生生命系統,推動教育扶弱計畫。
  九、遴聘媒體顧問其他有關宣傳事項。第九條 資訊處
執掌如下:  一、建構網站
與網頁更新、電子報。
  二、辦理資訊運用之推廣、研習培訓活動。
  三、參與國內教育資料規格之制定與發展。  四、運用資訊整合家長資源
與主動辦理相關推展業務。
  五、遴聘資訊顧問其他有關資訊運用事項。第十條 法政處執掌如下:
  一、全國家長相關事務之研修、遴聘法政顧問事宜。
  二、教育施政、治校評鑑、不適任教職員工處理、法治教育與政策研究。
  三、有關教育法規與危機之蒐集、整理、研析、建議對策事項。
  四、推動教育法規制訂與修改廢止事宜。
五、促進各項會議品質與效率;協助建議定分止爭方案。
  六、整合教育、政治資源與辦理教育公共政策研討事宜。
  七、推動法制事項、協調鄉鎮市法制長、校家長會及匯整鄉鎮市協會法制報告。
第十一條 家長學生處執掌如下:
  一、拓展學生、家長、社區、跨國性、寒暑假教育及國際交換學生寄宿資源。
  二、推動教師專業表揚、教學典範、品德教育及評量。
  三、辦理家長護照、成長研習、提昇學生家長知能及志願服務。
四、推動成立國中、國小、高中多元教育社團化、學生會、學生法庭事宜。
  五、其他有關學生、家長成長研究事項。
第十二條 福利處
執掌如下:
  一、辦理會員福利、會內福利事業事項與推廣教育志業。
  二、舉辦康樂活動事項。三、辦理會長專長調查
,會長、家長聯誼社之經營管理。
四、縣員生福利社評鑑。
  五、其他有關福利事項。第十三條.財務處
執掌如下:
  一、出入預決算之編定事項。
  二、經費收支之審核、帳冊登記彙報事項及理事會定期報告。
  三、財務之管理調配事項、協調鄉鎮市財務長及匯整鄉鎮市協會財務報告。
  四、其他有關財務、會計、募款推動服務及籌組基金會事項。第十四條 召開紀律暨選舉委員會,決定縣內重大家長代表之遴聘選派人選及選舉事宜。
推選督導、遴聘顧問、榮譽總會長、師鐸獎委員、推選出列席局務會議。
選派校長遴選委員。
高中聯招委員會委員。
選派縣教評會委員。
選派縣課程發展委員會委員。
重大選舉事宜。
其他有關縣教育相關委員會事項。第十五條 大專學院高中職校委員會,協助本縣公私立大專學院高中職校家長會長事宜。
第十六條 教育策略聯盟委員會
執掌如下:
推動教育博覽會事項。促進本縣公私立科研、大學、高中、國中、國小、社區教育大中小聯盟。促進本縣與跨區域產、官、學教育策略聯盟;團結教育組織。

目標、成果與新目標:

關於教育策略聯盟第二階段說帖
我們看見:「特色化區域大學、重點大學與頂尖大學」主流
趨勢。「特色化社區公私高中職(優、均質社區高中)、縣重點高中與全國頂尖高中」發展
趨勢。「教育部長杜正勝昨天表示,根據教育部的規畫,實施12年國教,學雜費全部都公費,政府一年至少要支出100億元以上,如果採最省的方式,也就是補助私校學生,讓他們的學雜費和公立學生一樣,則一年也要花近40億元。….」 實施《高中職公私校彌平教育代券》23億元勢之所趨….
.□
我們主張:1.七成必讀私校家長必須團結與私立高中職治校團隊,全力促成「特色化社區公私高中職」(優、均質社區高中)。
為此『特色化社區高中職』(優、均質社區高中)並無捷徑,唯有制定《中小學社團設置要點》推廣大、高、中小學多元成長社團與社區合作。積累國中小「特色社團與特色化社區」,「特色化社區高中職」(優、均質社區高中)方可奏功;否則儘投23
億元教育預算,三成公校窄門依舊,國中升學夢魘無解,「國中正常教學」遙遙無期,教改功虧一簣。以三、五、七、十年級,低、中、高年級離屆與國中畢業調查,由第一線學生教育消費者進行各領域學習滿意度問卷調查,不影響師生互動,而呈現教學相長之成果參考。("'No Child Left Behind";"'No Teacher Left Behind";"'No President Left Behind";"'No Parents Left Behind"
)2.
三成公校家長與高中職、大學治校團隊合作:公校法規鬆綁,促成「高中大學-學分銜接制度」。(另作論述)□
我們執行:
《國中小學社團活動實施要點》附件一.
「常態編班與分組學習」學生編班實施要點。附件二國中治校績效:──
執兩端用乎中1.
多元性社團數量,弱勢、適性、試探多元。2.縣重點高中錄取率,常態-分組/社團-
常態,學習成就績效滿意調查。3.社團人力資源對象:原校15%-30%積極專業教師、8000
縣流浪教師、家長專長與大學高中工讀生與學教授志工。務請校長廣宣《國中小學社團活動實施要點》,詳參並鼓動意願與投入家長經費。4.
「國中夜補」漸消並推動健康化「智育社團」嘉惠弱勢多數學生與家長負擔。PS.重視「常態分班、領域分組流動學習、多元成長社團(班小組制)、補教、私校、次社會(包括黑暗與自毀) 六項」是組合、比例、決策與存在事實問題。--前三項 主流教育責任,後三項比例看前者完成比例與市場機制。
上述完成,可推估:補教轉型與私校特色化、國際化畢功一役。□
我們組織:縣家長會:爭取15所大學30所高中45
家長會-多元教育資源縣教師會:爭取15所大學30所高中45
教授會-專業教育資源縣校長會:爭取15所大學30所高中45
校長群-治理教育資源教育局: 掌握在地優勢、國際城市特色的大桃園十年教育願景聯盟。-
----《國中正常化步驟與教育發展趨勢》
1.修改《特殊教育法》,明訂國中小僅能設藝能類資優班(音樂、美術、舞蹈、體育),另外以 智能類-社團 全面取代 智能類-資優班。
2.貫徹《國民中學學生編班實施要點》:落實分級分組學習(流動性)與常態分班配套。
3.支持教育現場:班親資源經營(班小組制、法制教育與家長專長資源)
4.制定《中小學社團設置要點》推廣大、中小學多元成長社團與社區合作。積累特色社團與特色化社區。
5.實施《高中職公私校彌平教育代券》。
6.「特色化社區公私高中職、縣重點高中與全國兩個頂尖高中」發展趨勢。
7.「特色化區域大學、重點大學與頂尖大學」主流趨勢。
世界在劇烈改變,家長的兩條路:一是團結應變。二是自求多福。我們選擇前者,所以舉辦家長成長營
,齊一將我們社會資源與傳承精神,灌注在下
一代!讓我們兩個世代共同發光發熱。家長角色與組織守則-組織宣傳。以快打短。以會開會。 「快、多、好、省」對應「短、小、分、散」 「快」-在SOP(法制、會長手冊、歷年通訊錄、全年時程表:抓快-會長進度) 「多」-在網組(網路、組織、宣傳;推動桃園縣縣家長日:抓多-百萬家長群眾) 「好」-核心幹部(複製與訓練;選拔典範、形象會長-抓好-會長菁英,集中績優接班幹部)和準確及時的溝通 「省」-共享再生(抓省-善用公家活動經費。協會複製救國團成功模式 電匯-270校團體會費電匯制。支出-再生資源功能-金牌原則) 家長會劣勢: 「短」 任期短=>目標 抓準 抓快 「小」 教育影響力小=>歷史 要久 班親要多 「分」 政治 宗教 經濟 分裂=>包容抓大 團結抓好
「散」 工作與住處四散 無法集中=>宣傳要夠 網要組織根強。幹老。枝新。葉茂-有力的領導隊伍才能包治教育百病。
   分清敵我,自己內部分清是非。我們的敵人是-協會自己,成長不力。    --禁止會長成員外部分化-說三道四,內部-交紀律委員會     --信心和信任已經變成核心問題-建立「強者公義,弱者安全」之境。
    --骨幹人才的責任:及時 單點 串聯 宣傳 組織明確的戰略目標:抓緊百萬家長群眾與276家長會長菁英,一舉解決錢人與年會 --周週六縣家長日-得道多助-利多號召教育政策,抓緊百萬家長群眾。     --教育大聯盟-教育博覽會。團結教育組織,共享教育資源。 看得準(縣家長日-教育政策利多號召) 抓得快(抓人才;大照包小照--家長學習教育志工護照-) 推得緊(全年時程表) 轉得動(教育大聯盟-
教育博覽會)。 有理、有利、有節--抓緊發揮-
家長會長角色-反應教育市場需求:
 有理,分析,反駁時要充分講道理;有利、和平共處;有節,就是要留有餘地。    教師會的直友-切忌便辟-要求其專業     校長會的諒友-切忌善柔-要求其治理     教育局的聞友-切忌便佞-要求其格局
    強根、強幹、強枝。原則-團結教育組織 我們需要:強的縣協會、強的鄉鎮市協會、強的校家長會-強的教育組織:    1.縣理監事、執行團治縣協會。    2.總會長、督導團治鄉鎮市協會。    3.壯大各會長協助治校。
   服務客戶:客戶利益優先與團結教育組織 (縣理監事、鄉鎮市協會、校家長會、會長、家長、學生….)優先 (議員廠商-教育局-校長-教師-學生-
家長)生態團結。名正言順:  『靜心-事實;勇氣-改變;智慧-
分辨』 教育界-名正言順成其局: --名(權、責-比例相符)、 --利(計大、小天下利)、 --希望(教育-
專長、傳承、成長) 『面對我們的敵人-協會組織問題:五個階段:組織發展病症-目盲、無行動、錯誤行動、危機和崩解階段。七項失敗:領導者榮辱相隨-禍福相依。一、過度自我膨脹,認為自己能夠完全主導外在環境;二、假公濟私,視機關組織的利益為個人利益的延伸;三、官大學問大的心態,自以為知道所有問題的答案;四、唯我獨尊,以剝奪或鬥爭的手段,排除異己消音異議;五、角色混淆,化身機關組織的最佳代言人,以組織資源塑造個人形象;六、輕忽細微疏漏的嚴重性,導致全面潰堤挫敗;七、迷信過去的成功模式,罔顧環境變遷,堅持複製舊有的運作方式。 
』藍照慶

桃園縣家長會長協會 法制會長 http://pcat.tyc.edu.tw

行動電話:0955-315-939 部 落 格: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blue9390/ 電子信箱:blue9390@seed.net.tw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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